摘要
新疆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后,从生态效益来看,改善了草原植被、提高了草原生产能力、增加了草原生物的多样性;从经济效益来看,促进了牧区经济稳定增长和畜牧业发展、转变了牧民生产生活方式;从社会效益来看,增强了牧民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促进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了牧民收入。但在实际中也存在补偿法律法规不健全、补偿标准低、草原监管难度大等问题,需要健全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补偿标准、加大草原监管力度等。
出处
《实事求是》
2016年第5期35-3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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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疆草原生态补偿及其成效调查研究"(13CMZ044)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新疆生态环境与国土空间开发布局研究"(13XMZ06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