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允许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原有增值税与营业税的交叉征收进一步得到解决,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链条更加完善。但由于不同行业的不动产沉淀成本高低不同,不同企业盈利能力的差别和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营改增的实施对不同行业的税负影响是不同的。文章主要是针对营改增中房地产业的最新政策,运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分析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税负影响,然后提出完善房地产市场税收制度,合理引导房地产消费的对策建议。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0期110-113,共4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2010年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贵州省房地产市场税收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