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0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根据《意见》,未来将把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