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我国来说,末位淘汰制度属于一项舶来品,最初它是一项从西方引进的用来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以让公司获得更好地发展基础,不断提高生产率的企业管理措施。在实际运用中,结合本国具体国情对它进行了一些调整,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中首先对末位淘汰制度详细概述,包括基本定义、优缺点以及性质问题,再结合劳动合同法对末位淘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正建议进行分析,最后通过一则案例对末位淘汰制度合法化的研究进行一个巩固。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6年第26期36-37,共2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