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国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的定义,“科技成果”含义为:某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观察试验和辩证思维活动取得的,并经过鉴定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意义的结果。“科技成果”一词并无法律上的确定含义,在使用中多根据语境与知识产权、专利有相类似的含义,但三者有很大不同。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标记的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统称。大致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并且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种类逐渐增加,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新型权利也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第22期184-185,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