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探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房地产企业也由营业税纳税人转换为增值税纳税人。本文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法规,就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作者 刘莉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6年第10期45-46,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S].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2016.
  • 2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S].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2016.
  • 3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财办会[2016]27号,201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