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土地制度,即国家拥有城市土地所有权,而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在法律制度的限制下,国有土地可在市场自由流通,农村集体土地若想自由入市流转则需通过政府征地的方式来进行。由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被限制进入市场流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并未真正、全面地建立。本文以分别是安徽芜湖、浙江湖州、广东南海、广东深圳等四地的实践为基础,全面剖析了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参考已有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套制度构想,主要涉及土地产权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市场交易制度和法律政策保障制度。
出处
《南方农村》
2016年第5期23-30,共8页
South China Rural Area
基金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WYXM0018)
广东省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与实践领域项目(2015A080804017)
广东省软科学项目(2015A070704044)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5A0303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