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五星级酒店工程应招标而未招标,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2014年6月,发包人将某五星级大酒店的玻璃幕墙工程交承包人施工,双方签订《玻璃幕墙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一亿元,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双方未在当地建委招投标办办理招投标手续。施工过程中,因多种因素承包人停工,致工期发生延误。发包人诉至法院,要求承包人承担3000万的违约金。请问:五星级酒店工程应招标而未招标,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出处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6年第11期72-72,共1页
China Construction Metal Stru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