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生代农民工以极端方式维权虽然可能出于无奈,但与侵权行为对社会有害一样,极端维权行为也是对社会有害的。主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观方面分析产生极端维权行为的机理,从全社会软环境建设方面提出若干有利于消解极端维权行为的对策建议。提倡和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理性和法律维权,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大庆社会科学》
2016年第6期62-64,共3页
Daqi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黑龙江省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CSR督导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13C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