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研究现状看,责任主义在我国的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刊载该类论文的被引数反应了这些论文构成了关于责任主义的中国话语知识体系,研究过于侧重其应用,少有基础问题之界说。责任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从客观责任到主观责任,团体责任到个人责任的转变。责任主义的内容主要包括归责责任和量刑责任,时至今日,在消极的意义上理解归责责任和量刑责任成为人权保障的需求。在风险社会下,传统的以结果为归责的责任主义无法适应刑法应提前规制的要求,责任主义应一定程度上向负责主义的意义上发生转变。
出处
《海峡法学》
2016年第4期71-77,共7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江苏省2013年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民事赔偿的刑事责任研究>(项目编号:13FX B006)
扬州大学2014年"新世纪人才工程"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