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热烈祝贺浙江省新增7个“森林城市”47个“森林城镇”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关注森林”活动并开展“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工作的通知》(浙绿委〔2007〕12号)精神,决定授予建德等7个县(市)“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授予桐乡市乌镇等47个镇(乡、街道)“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
出处 《浙江林业》 2017年第1期48-49,共2页 Zhejiang Forestr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