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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对混合销售按主业征税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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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呈多元化发展,混合销售非常普遍。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混合销售是否可以按兼营分开核算应纳税额成为争论焦点。本文对营改增前后税收法规对混合销售的规定作了分析,阐述了国家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改增试点通知[2016]36号文件对混合销售按主业征税的合理性。
作者 竺横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7年第1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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