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重整制度是企业的三大破产制度之一,对拯救债务人企业并鼓励其重获新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破产重整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协调各方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来拯救濒临灭亡的企业,从而使企业起死回生。然而,重整制度在给企业带来希望的同时,如何保护重整期间债权人的利益成为了一个新的命题亟待我们去解决,尤其是在2014年3月1日我国《公司法》修改之后。公司资本制度的重大变革是此次修改的重要内容,为了鼓励民间的积极投资行为,废除了法定最低资本额的限制,顺应了各国立法的潮流。本文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以我国的破产法立法及公司资本变革的相关条文切入,对当前的现象加以评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出处
《环球市场》
2016年第36期66-68,共3页
Global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