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选准思想工作的“参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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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伟.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之探析[J].天津检察,2008(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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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雪冬.重建让整个社会风气升华的精神生活[J].领导科学,2010(24):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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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宗宪.论犯罪学的诞生及其标志[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1):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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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俊贵.民族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J].中国民族,1992,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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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桂云,陈增宝.从一起虚报注册资本案看合同诈骗罪和合同欺诈的区别?[J].中国审判,2008,0(3):73-75.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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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钱大军,单晓萌.权利与婚姻家庭堡垒[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5,25(2):4-7.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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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沃尔特·米格诺罗,陈毓飞.去殖诗篇[J].艺术界,2016,0(1):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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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姜泽锋,彭康.CISG和我国《合同法》中“合理期限”的比较研究[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2(4):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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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吴彦.法律体系的存在和效力:强加与承认之间——兼评舒国滢的《法哲学沉思录》[J].政法论坛,2012,30(1):16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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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劳伦佐.彼高狄,吴沈括.信息刑法语境下的法益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建构[J].刑法论丛,2010(3):311-352.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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