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归属,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的一项制度创新。新型农村产权组织可以形成生产经营和福利保障两类组织,对于福利保障类组织给予包括不征农民股份分红税在内的税收优惠。因此应该鼓励生产经营组织与所有盈利企业一样敢于承担风险、谋求更大的发展。构建全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成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当务之急。
出处
《经济视野》
2016年第5期105-105,共1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