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营业外收支确认的原理角度论证了我国会计准则目前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不足。将政府补助分为与销售挂钩的政府补助和纯粹的捐赠性、政策性政府补助,提出了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建议。即将与销售挂钩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收入,将捐赠性政府补助计入资本公积。一方面,解决现有会计准则规定在理论上的缺陷;一方面,减少利用营业外收入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7年第2期21-23,30,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