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1月,上交所公开谴责安徽皖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经查明,该公司虚增收入与利润91亿元、披露的相关数据虚假及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该事件一出,人们再次关注财务造假问题!是什么导致此类问题的发生?客观存在的环境该如何约束会计人的行为?会计人的某些意识又怎样引导客观环境的变化?本文从哲学上的存在与意识概念出发引出会计存在与会计意识,并论述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7年第2期93-96,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