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新常态下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两个转型”,即由审批事务型向制度服务型转变、由简单增量型向活化存量资源管理型转变,要求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调控减的思路,挖潜机构编制资源,优化机构编制配置,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发展的保障作用。坚持管编治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制度约束力,确保减编控编依法推进,依规落实。一是重新修订颁布《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突出强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总量管理”,明确将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写入规定,增加了“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内容,既体现了中央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要求,又为控编减编提供了法规制度支撑,增强了控编减编的刚性约束和可操作性。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7年第3期23-25,共3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