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环境规制控制程度与环境规制激励程度两个方面发展了环境规制程度的综合测量体系,并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探索性因素分析和结构方程建模(SEM),对污染密集型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环境激励因素进行结构测量与机理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对于现阶段的中国企业来说,环境规制的激励程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绩效,而环境规制的控制程度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绩效的提升不产生促进作用。所以,综合运用征收排污税(费)、排污权交易和环境补贴等"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是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最好途径。
出处
《经济论坛》
2017年第4期97-102,共6页
Economic Foru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环境压力和经济发展双重约束下制造业最优环境规制强度的选择研究"(14YJC790064)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项目"经济绩效提升和环境改善双重目标下工业最优环境规制强度的选择研究"(2014A03031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