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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主持人的素质和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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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电视为载体,借助电视制作和表现手段,对相关的法律主体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电视法制节目。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随着社会的发展日益壮大起来,观众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人们也会要求电视法制节目的主持人拥有更高的素质和修养,因为随着电视法制节目的逐步发展,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作为节目内容的宣传者和电视节目的代言人能够直接影响这个节目的成败和优劣。
作者 王文静
机构地区 大连广播电视台
出处 《西部广播电视》 2017年第2期139-139,共1页 West China Broadcasting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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