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针对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展开了理论与实践探索,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涵进行了理论阐释,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构想:法治完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严格守法、执法、司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加强法律监督和权力制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安排。认真梳理和探究列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阐述和实践经验,对于当前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第2期12-17,共6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Zheng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编号:14AKS004)、2016年度浙江省高职党建研究会研究项目(编号:2016B3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