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有效解决劳资矛盾、维护职工权益、体现社会公平的工资决定机制。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立法存在体系不健全、工会缺乏代表性和独立性、行政色彩过浓、救济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工资集体协商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其功能。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出台工资集体协商法,政府由直接管制向服务转型,保证工会的经济独立性,完善争议解决机制。
出处
《山东工会论坛》
2017年第2期26-29,共4页
Shandong Trade Unions' Tribune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5CFXJ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