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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休病假未按程序,单位能以旷工论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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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半个月前,江某在家期间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要求其住院休息治疗1周,同时出具了《诊断证明书》。江某随即委托亲友向公司送去了请假条和医院的诊断证明。可当江某出院后前往公司上班时,却被告知已被解聘,理由是其虽然已经请假,但却属于未经领导同意而“先斩后奏”。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已明确规定,员工未经领导同意的请假一律视为旷工,连续旷工4天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廖春梅
出处 《乡村科技》 2017年第5期6-6,共1页 R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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