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司法改革白皮书公布的资料,多年来我国法院对公诉案件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的比率不到千分之一,而域外的无罪判决率在20%左右。我国趋零的无罪判决率是不符合常理的。背后是本应判处无罪的案件被以各种方式消化和掩饰了。其中,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后又撤回起诉是重要的一个原因。在文中就,检察院以撤回起诉替代法院的无罪判决对司法正义的影响进行探讨。
出处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第14期99-100,共2页
Global Market Information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