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人格权演绎式推理过程向人们展示了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过程,然而仅仅依靠演绎式推理并不能完全证明权利的正当性基础,因为演绎式推理本身存在先天不足,因此,权利理论的正当性论证缺少了归纳式推理过程是不完整的。环境人格权的归纳权利推理,与演绎式推理正好相反,它是从特殊到一般的论证过程,它以利益确认和损害禁止为基础,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环境人格权确立的理论基础,为环境人格权的法律确认提供了正当性前提。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83-88,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XFX019)
内蒙古民族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BS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