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调节国内粮食供给结构,增加农民收入,2016年我国在东北三省以及内蒙古地区启动实施"米改豆"试点,鼓励农民形成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以改种马铃薯等其它作物为辅的种植模式。然而收益等因素使得农民缺乏改种大豆的积极性,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通过利益补偿来调动农民改种积极性的观点,然后阐述当前"米改豆"试点的实施情况,并深入分析了实施利益补偿的必要性,最后给出建立利益补偿机制的具体方案。
出处
《山西农经》
2017年第10期1-2,共2页
Shanxi Agricultural Economy
基金
吉林省科技厅项目"吉林省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研究"(编号20160418074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