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注,2017年两会就生态环境问题还特别进行了新的强调。本文基于苏北地区政府生态伦理制度的现状,对其进行简单的原因分析后,进一步提出了苏北地区政府健全生态伦理责任制度的必然性,最后从思想、物质以及监督三个角度提出了健全生态伦理责任制度的有效措施。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17年第13期35-36,共2页
Reform & Openning
基金
"江苏省转型发展中的政府生态责任追究制度研究"江苏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6SJB630133)
"‘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政府生态责任追究制度研究--以连云港市为例"淮海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编号:S2015004)
"苏北地区政府生态伦理责任制度调查研究"2016年度淮海工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省级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611641045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