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今,市场经济实现了长足的发展,完善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使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社会经济秩序更加有序,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993年我国颁布了公司法,后来又经过反复修订,2005年新的公司法颁布,标志着我国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善的股东利益保障机制,在公司的管理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最新的公司法是在2014年颁布的,其主要的变动在于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在注册的过程中取消了最低的限额,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得到放宽,各类登记流程得到放宽,使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本文主要分析新的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从而提出可行的方案,确保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
出处
《中国商论》
2017年第19期100-101,共2页
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