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发展,搜索引擎、社交网络不断占据人们的时间,成为生活的主流,与此同时,网络公司及其服务也受到各国法律的监管和限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企业要为用户的行为承担多大的责任,成为近年来各国亟待解决的一个热点问题。在网络空间中,如果出现诽谤、仇恨言论、散播未成年人情色信息或者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网络中介服务商应该受到追究吗?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答案也许是模糊不清的。
出处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7期66-69,共4页
Journal of Shanto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