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当前,京津冀地区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较为突出,区域内城市与城市、城市与乡村之间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生产要素缺乏可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缓慢。要实现协同发展的目标,打破制约区域合作的制度障碍,结束彼此割裂、无序竞争的利益格局,政府应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规划引导和政策保障作用,本文从财税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就创新财税利益分配体制,形成合作共赢的区域经济合作体系的措施和方法,进行了一些尝试性探讨。
出处
《中国商论》
2017年第20期118-119,共2页
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