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其根本原因在于现行新三板的挂牌审核程序接近于注册制,但信息披露要求却基本沿用主板和创业板的相关规则。美国的场外市场与我国的新三板市场有很多相似之处,其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我国新三板市场有较大的借鉴意义。高成长性、高风险性是新三板企业的重要特征,建立区别于主板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投资者、监管部门以及新三板市场的发展都具有长远的积极作用。只有完善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设立信息披露制度差异化标准,加强无形资产、公司治理与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以及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引导资源配置的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出处
《统计与管理》
2017年第7期76-77,共2页
Statistics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