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1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建立以来,用地预审在引导项目科学选址、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项目申请用地规模大或选址占用耕地比例高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闸门”调控作用,进一步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2012年4月,广西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论证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32号),首次在自治区层面明确了建设项目实地踏勘论证的情形、程序和重点等,建立了建设项目实地踏勘专家论证制度,2012—2016年期间,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建设项目实地踏勘论证工作共核减项目用地602.1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