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公共治理是一种新范式,跨越了行政区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通过对区域公共事务的治理,实现区域内公共目标的实现,其主张开展参与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使区域内的主体能够增进共识,解决区域公共问题。闭合式的行政区行政以及传统的区域公共管理难以破解参与主体之间的平等与协商的需求。随着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基于多元协作和目标共商的区域公共治理应运而生,对于区域公共治理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传统区域主义学派、公共选择选派、新区域主义学派。在中国现实情境下区域公共治理应拓展区域治理网络下的多元治理主体参与范围,畅通区域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和政府回应性制度。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17年第16期158-159,共2页
Reform & Op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