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8日,记者在焦作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市政府决定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把土地收购储备与出让的土地管理权限下放至区政府。焦作市在推进审批权力下放,全力服务经济发展过程中,凡是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征地补偿、土地收储、土地供应以及批后监管工作,都由辖区政府负责,辖区政府独立承担土地供应报批程序的报批职责,并于土地供应程序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报备。这是该市加快用地申报,提高土地审批供应效率的实实在在的举措。
出处
《资源导刊》
2017年第15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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