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作为人类智慧的伟大成果,时代进步使其发展为权利,获法律保护乃属应有之义,而法律则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规范之一,对社会产生定纷止争的作用。在科技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全球化趋势明显,各国从本国利益出发,设法使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反映本国的立场和利益偏好。文章拟从国家利益概念出发,解析其利益的代表,阐述国家利益之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立法的重要影响。知识产权国际化的历史进程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创立肇始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随后,相继又缔结了若干个协调保护各国知识产权的规范文件,一定程度上是二者的有益补偿和完善,共同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国际法渊源。
出处
《河南科技》
2017年第14期47-50,共4页
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