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委员会近日决定不再续登杀菌剂活性成分啶氧菌酯。欧盟成员国最迟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撤回含有啶氧菌酯的产品,缓冲期的设置应不迟于2018年11月30日。据欧盟委员会介绍,他们在评估期间确定了以下有关啶氧菌酯的风险:不能排除其代谢物IN-H8612的制畸变和细胞遗传毒性风险;暴露于代谢物IN-QDY63对于水生生物、蚯蚓以及以蚯蚓为食的哺乳动物具有高风险。此外,尚有一些方面是评估无法确定的。
出处
《农化市场十日讯》
2017年第17期53-53,共1页
Journal of Agrochemical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