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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信托交易的特征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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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托交易是指信托公司的专业信托工作人员(或称受托人)接受特定委托人的委托,以获得相关报酬为基本前提,以自己的名义代理他人(委托人)购销或寄售商品,并取得收益的交易行为。实施信托行为的主体一般为信托公司、寄售商店、贸易货栈、拍卖行等。信托主体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地承担相应的责、权、利的组织机构。一、信托交易通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信任性。信任、信用乃信托之本,信任、信用是信托行为产生的基础。信托是建立在委托人对信托人充分信任的基础之上的。与信用相关的另一方面,是委托人必须拥有自主使用的资产、动产和不动产,即享有财产的所有权或支配权,信托人才能接受信托,信托行为才能成立,否则不能成立。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7年第9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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