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禁毒法》的规定,监狱对涉毒犯有戒毒治疗的义务。目前,监狱押犯中吸毒犯所占比例不断增大,吸毒犯如果没有教育改造好,出狱后很有可能因吸毒再走上犯罪的道路,对社会治安、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有重大影响。吸毒犯与其他类型的罪犯相比,具有善于掩饰,“心瘾”仍然存在,自私心理严重,缺乏罪责感,逃避劳动,不认真改造等特点,而监狱也存在教育方法简单、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从做好干警岗位分类,合理配备干警队伍,发挥劳动改造行为矫正的作用,强化自救意识,开展个案心理矫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期望达到提高吸毒犯教育改造效果的目的。
出处
《新丝路(下旬)》
2017年第20期98-9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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