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增设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增设该程序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与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要求相衔接,破解贪污类犯罪、恐怖活动类犯罪涉案财产的追缴难题,并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对特别没收程序的适用案件范围、证明责任、救济程序等作了细化,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成为我国刑事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激发了众多学者对此问题展开探讨。
作者
陈光中
CHEN Guangzhong(Research Center for Litigation Law,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Beijing, China 100088)
出处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1-2,共2页
Journal of Wen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