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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层面“混改”大幕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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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国有油气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具备条件的油气企业发展股权多元化和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改革,简称“混改”。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混改”被定义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过去两年,央企“混改”主要在二三级公司层面展开。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2017年“混改”将在集团层面有所突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国企管理(石油经理人)》 2017年第9期9-9,共1页 China State-Owned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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