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惠州蓝”如今已成为惠州的金字招牌。为了守护好这块“招牌”,惠州近期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又有大动作,一方面是对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并规定符合条件黄标车可申请“黄改绿”;另一方面则是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绿标车’经排气检验合格后,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机动车年审检验流程,惠州市环保局根据环保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黄标车淘汰工作要求,经研究并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决定对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出处
《环境》
2017年第10期34-36,共3页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