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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将“转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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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华社报道,江苏省金融办透露,预计到今年上半年,该省现存获审批设立的350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将完成“转籍”,并纳入全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业务和监管系统。2016年9月,江苏省金融办牵头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工作指引》;当年11月,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这两个文件对全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经营管理、财务制度、行业监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建设上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7年第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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