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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利益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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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意见》提出,将实施“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的直辖市难以满足占补平衡的话,可向国务院申请国家统筹。经国务院批准并缴纳跨省补充耕地资金后,可以在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省份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据了解,政策执行中将坚持省域内平衡为主,控制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的规模。同时政策将发挥利益杠杆调节作用,通过收缴国家统筹补充耕地费用,在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省份集中投入资金用于补充耕地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7年第3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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