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不动产登记的实务工作中,因为各种原因,非金融机构债权人,尤其是自然人,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往往并不将其与金融机构类债权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同对待。为了减少不动产抵押登记各方的各种顾虑,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非金融机构债权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各项事宜,以供参考。一、合法性分析: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解析(一)相关法律规定解析:非金融机构债权人可以作为抵押权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出处
《上海房地》
2017年第8期57-5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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