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普惠金融发展中,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有助于解决正外部性、垄断、公共物品缺失和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金融市场失灵。政府参与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式:一是提供财政和金融政策支持,使正外部性内部化;二是鼓励和培育金融市场主体,促进金融业充分竞争;三是加强金融、法律、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普惠金融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强普惠征信体系建设,发挥基层政府组织优势,减少和消除信息不对称。政府参与普惠金融发展,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到位而不越位,做到普惠内容不泛化、市场主体决策不干预、发展方向不偏差、参与过程不脱节。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13-17,共5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