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动是目前音乐课常用的教学方式,它的加入为音乐教师引领学生更好地鉴赏音乐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有的教师因为它的可操作性比较强,在音乐课堂中容易引入、容易驾驭而造成了课堂上律动的滥用。作者认为,这种“滥用”已经影响到了音乐鉴赏本身。音乐之所以让人们感觉赏心悦目,是因为其是从听觉的渠道传达的。因此,教学应该突出“音乐以听为主”。律动在课堂上应该达到的是——欣赏音乐以后“画龙点睛”的效果,而不是“鸠占鹊巢”般地抢了“听”的主线。适当、有效的律动才能为音乐课堂增色。
出处
《教师》
2017年第29期43-44,共2页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