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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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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六)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坚持煤电结合、煤运结合、煤化结合,鼓励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组或交叉持股,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鼓励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着力推进煤矿和电站联营。鼓励山西省探索建立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补偿机制,支持新兴能源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和生态修复。鼓励山西省引导社会资本建立能源转型发展基金。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吕梁等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全面实现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煤层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和公开竞争出让制度。鼓励煤炭矿业权人和煤层气矿业权人合资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山西省煤层气开采企业合作。
出处 《能源与节能》 2017年第11期1-1,共1页 Energy and Energy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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