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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营改增”后不动产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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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全行业实现"营改增",原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此次营改增的一大亮点就是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都纳入抵扣范围。所谓"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建造不动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购置建造不动产所交的税款可按规定计算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营改增方案中不动产抵扣是个很大的难点问题。本文将对政策进行解读并做出相关的会计处理分析。
作者 韩玲
出处 《现代商业》 2017年第27期141-142,共2页 Modern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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