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债转股具有市场化运作程度更高的特征,对各方债务风险能够起到一定的缓释作用。但是,债转股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一系列难点,不能从根本上破解强周期、产能过剩行业的债务困境,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作用有限。对商业银行而言,债转股只是一种被动接受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因此,债转股不宜成为影响市场参与者预期的临时性政策措施,未来也不会成为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主流方式。要以市场化债转股为契机,构建涵盖公司治理、商业银行治理、政银企关系、市场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更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要防止债转股融资过程中过度杠杆化、黑箱操作、关联交易和内幕交易,避免由于企业债转股而衍生出更多的风险,有效发挥债转股在化解企业债务风险、降低企业杠杆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59-65,共7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