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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十一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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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在2017年10月兽药监督抽检过程中,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等9个省级检验机构经抽样确认,发现了23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5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2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18批(附件3)。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一、对附件1所列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依法打击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作者 农业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兽药市场指南》 2017年第12期7-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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